本文原刊于《汉学研究》第37卷第2期(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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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黃河不僅僅是一道地理屏障,更是一條政治、經濟分界線。在金代,黃河的決徙、流向與當時政治地理格局密切相關,而地理格局則影響着國家政治、經濟決策。通過觀察金代黃河流向與決徙,可以更好地把握金代政治與經濟的通盤運作,進而加深對當時統治集團諸多政策的理解。金朝向來是黃河史研究中的薄弱環節。本文旨在在釐清金代黃河決徙及河道變遷的面貌;在此基礎上靠近金人治河的決策過程,並揭示出其背後的深層原因。
[關鍵字]黃河;地理格局;經濟腹地
作者简介
张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宋金兩朝黃河多有決徙,其中金代河患尤為劇烈,對當時政治地理格局影響深遠。《金史》河渠志稱,鼎革之後,黃河「數十年間,或決或塞,遷徙無定。」[1]元人贍思亦云:「逮宋金而河徙加數,為害尤劇。」[2]惟其頭緒紛繁,材料零散,在黃河史研究中歷來屬於較薄弱的一環。胡渭《禹貢錐指》為金代黃河研究首開規模。[3]到20世紀30年代,外山軍治專就金代黃河問題展開討論,拓展了研究深度與廣度。[4]此後岑仲勉《黃河變遷史》堪稱力作,[5]其材料搜集遠勝前人,卻疏於貫通,勇於立論,不少觀點值得商榷。岑書之後續有專論,其中不乏佳構,[6]然多著眼具體問題,偶有得失,謹隨文辨析。
本文旨在釐清金代黃河決徙及河道變遷的過程,並探索時人治河思路及其背後動因。在寫作過程中,筆者不止一次為胡渭先生的裁斷所折服,縱然具體論證間有瑕疵,材料搜集亦不及後人,但依然掩蓋不了其論著通達的格局,敏銳的視野所煥發出的熠熠光輝。在人文研究早已碎片化的今天,其學術品格愈發顯得難得可貴。另外在方法層面,余蔚先生的研究成果為本文提供了深刻啟示。[7]本文討論對象與余文有所區别,然而在地理形勢影響政治決策方面,筆者從余蔚先生的論述中獲益良多。
一、金代黄河的决徙与变迁
前人對金代黃河決徙已做過不少鉤稽工作,然僅是粗具規模。[8]在有關記載中,《金史》河渠志無疑是本文依據的主幹文獻。河渠志或由元末史臣採擇金朝實錄、國史所成,[9]其記錄的治河之事迄於宣宗貞祐五年()。大概《宣宗實錄》尚可為元人寓目,[10]而哀宗、末帝《實錄》或未遑成書,故五十餘年間黃河決徙實況自然是不足徵了。此外《金史》地理志小注間或標示「黃河」之名,然其最初源頭實為宋人纂修的《元豐九域志》,[11]史志迭相抄錄,最終為元代史臣因襲。因此這些記載不能據以勘驗金代黃河流向。
(一)遷徙無定:金代黃河災變之肇端
黃河在宋代經歷多次改道變遷,至北宋末年已呈東、北兩路分途的格局。[12]宋高宗建炎二年〔天會六年,〕,東京留守杜充為阻擋金兵鋒鏑,掘開了滑州附近的黃河堤壩,[13]洪水南經濟州、鄆州一帶,既而由泗水入淮,[14]其河道大體與昔日南清河一致。[15]在此之前黃河曾數次奪淮入海,早在漢代即有相關記錄;[16]而上一次奪淮則發生在宋神宗熙寧十年()七月,[17]不過在杜充決河之前,這條支脈早已斷絕。熙宗天眷元年(),金朝曾將「河南之地」復還於宋,[18]就是以「新河」為界。[19]可見直至熙宗即位初年,杜充「新河」尚且作為黃河幹流發揮作用。
《金史》對此後黃河幾十年間的走向語焉不詳。河渠志只是籠統地稱,「數十年間,或決或塞,遷徙無定。」[20]這或許是因為元人已無法看到金太宗、熙宗兩朝實錄的緣故。[21]然而毫無疑問的是,杜充開啟了金朝河患頻仍的先聲。宋人樓鑰曾述其見聞,「紹興初,河失故道」,浚州因之「蕩為陂澤,遺堞猶有存者」。[22]宋高宗紹興初元前一年,恰好是劉豫阜昌元年();所謂「河失故道」,正是杜充決河一事。皇統二年()[23]及天德二年(),[24]濟州曾兩次為河所溺,洪流沖潰的當是杜充「新河」。
此外據《大金國志》記載,皇統五年()「九月,河決李固渡,漂居民五千餘家,詔起曹、單、拱、亳及應天五郡民修之。」[25]則皇統間黃河又曾進一步南徙。然《大金國志》為東南書賈射利之作,所據材料真偽相雜,遠非信史;「拱州」、「應天」又顯然屬於宋人措辭。然這一說法卻非全無依據。于欽《齊乘》亦稱金初黃河曾奪渦水南下。[26]從地理位置看,渦水遠在濟、鄆西南,潰入渦水與杜充「新河」並非一線,而更有可能是皇統五年的這次潰口。惟入元之後熙宗實錄有闕,而國史僅存本紀部分。[27]而《夷堅支志》亦提供了一條語焉不詳的旁證:「黄河之南陽武下掃,在汴京西北,數為湍潦所敗,每一修築,至用丁夫數十萬工。虜皇統中嘗決溢,發卒塞之,朝成夕潰。」[28]如果《大金國志》、《齊乘》所記屬實,則皇統年間黃河曾進一步決徙,並一度蔓延至「新河」以南。
而黃河在海陵一朝並無決徙的隻言片語。考慮到元朝史臣可以看到完整的海陵朝實錄,[29]或許說明當時的官方文獻並未記載河決。可以推測,這一時期黃河並未發生潰決,否則很難想像海陵會一意孤行遷都河南。
不過可以肯定,杜充「新河」及其以南岔道不會維持太久。世宗大定六年(),黃河在陽武決口,洪水經「新河」稍稍偏北的壽張、鄆城一線注入梁山濼(參見圖1),並未因襲上述河道。因此杜充「新河」及其以南岔道在此之前或已徹底斷絕。「新河」雖然稍縱即逝,但它的產生標誌黃河一改北流入海的局面,北宋故道也隨之銷聲匿跡。嗣後大河間或決流向北,均旋興旋廢,無法持久;黃河幹道自此則不斷南徙,這在熙宗朝已露出端倪。
(二)拒河北流:金代黃河北脈的形成與消亡
杜充決河後,北宋故道又如何變遷呢?《系年要錄》稱嗣後「河流不復」。[30]或以此判定「黃河不再北流入渤海」。[31]但不久金朝與劉豫即以宋代黃河故道中的北流劃分疆界;[32]而劉齊初年,黃河也曾於河北恩州一帶潰決。[33]因此杜充決河之後,北流故道依舊存在。
而殘存的故道並未維持多久。世宗大定元年(),范成大充任祈請使北行,渡河後目睹「濬州城西南有積水若河」,正是黃河故道所餘剩水。[34]而乾道五年〔大定九年,〕,樓鑰奉使北上,經過濬州一帶,所見「舊河已成通途」。[35]二州是宋代大河北行必經之地,使臣的見聞足以說明,北宋故道遲至大定初元已告斷絕。[36]不過在大定年間黃河兩次沖決北徙,其中二十六年的一次洪水大體還是沿着北流故道入海。
世宗大定六年,黃河潰決於陽武,經杜充「新河」以北的壽張、鄆城一線注入梁山濼,又沿北清河彙入渤海(參見圖1)。當年五月,鄆城徙治於盤溝村;[37]次年壽張遷竹口鎮。[38]封丘亦步其後塵。[39]這條河道維持的時間並不長。自大定六年、八年水潰曹、單二州,大定十一年、十七年及二十年河水再度南徙,沿南京、陳留、歸德一線分流,經由梁山濼一脈的水量日稀。而到了大定二十一年()八月,「黃河已移故道,梁山濼水退,地甚廣,已嘗遣使安置屯田」。[40]可見遲至該年,經由梁山濼分流的河道已告斷絕。
大定二十六年(),黃河再次沖決北流,致使孟州為水所溺,遂築新城;[41]處於北岸的衛州亦「增築蘇門,遷其州治」。[42]然而決水很快就得到阻絕,没有形成穩定的河道。次年二月,朝廷「以衞州新鄉縣令張簴、丞唐括唐古出、主簿溫敦偎喝,以河水入城閉塞救護有功,皆遷賞有差。」[43]然而二十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河水再次氾濫於曹州小堤之北,於是加築河堤,派官固護。[44]章宗明昌二年(),劉瑋「徙知大名府,仍領河防事」,[45]則此時大名府地界尚有河患。三年,黃河再次於衛州決口,大河以北衛、清、滄諸州均罹水害。四年,王汝嘉奏請於濟北埽以北創起月堤。[46]當年十二月,「勅都水監官提控修築黃河堤,及令大名府差正千戶一員,部甲軍二百人彈壓勾當。」[47]可見自大定末年以來,黃河頗有北徙之勢,自西向東,孟州、衛州、曹州,乃至於清州、滄州地界均被其害。時人稱「今河水趨北,齧長堤而流者十餘處」。[48]然而這歷次決徙卻没有形成穩定的河道,無疑是人力築堤阻絕發揮了效果。明昌五年(),都水監官田櫟卻提議決河於牆村,導河入梁山故道,經北清河分流入海;[49]不過建議終未獲採納。實際在缺乏人為控御的情況下,黃河將一直處於尾閭南北擺動、游移不定的自然狀態。然而在金人的控御下,明昌四年以後的黃河主幹道還是穩定在了南行入淮一線。此後終金一朝,北流終究没再形成氣候。
(三)大河南徙:金代黃河擺動向南之勢
皇統年間,黃河即在杜充「新河」南岸決徙,然而並没有形成固定河道。直到大定元年黃河在度潰決向南,洪流經曹、單二州匯入淮水,[50]才在杜充「新河」以南形成了一條新河道。其後大定八年(),黃河潰決於李固渡,也是循這條水路;[51]胙城、濬州、滑州等地均被其害,[52]曹州因此徙治於古乘氏縣。[53]大定九年(),河南統軍使宗敘奏稱:「今曹、單雖被其患,而兩州本以水利為生,所害農田無幾。今欲河復故道,不惟大費工役,又卒難成功。縱能塞之,他日霖潦,亦將潰決,則山東河患又非曹、單比也。」就在當年正月,朝廷遣都水監梁肅相視去年水患;嗣後梁肅亦上言稱:「新河水六分,舊河水四分,今若塞新河,則二水復合為一。如遇漲溢,南決則害於南京,北決則山東、河北皆被其害。」[54]
據二人奏報可知,至此黃河已派分為南北兩條穩定的河道。南河形成於大定元年,八年再遭沖決〔故梁肅稱之為「新河」,與杜充「新河」不同〕,這條河道經曹、單二州,南流入淮。北河〔即宗敘所說「故道」、梁肅稱之為「舊河」〕形成於大定六年,經壽張、鄆城一線入梁山濼,後經山東地界流入渤海。這一年世宗聽從梁肅、宗敘等人建議,築堤於李固之南,僅是為了加固維護經過曹、單二州的一段河道,而對水量較少的北流則採取放任態度。因此遲至大定二十一年,經由梁山濼分流向北的河道因此也就徹底斷絕了。[55]
世宗大定九年()之後的一段時期內,黃河南流河道又進一步向南擺動。而就在大定十一年(),「河決王村,南京孟、衞州界多被其害。」[56]王村隸鄭州管轄,因此本年河決,鄭州無疑是水患的中心,而以東南京,以西孟州及下游衛州均受波及。而鄭州、南京均地處南岸,則決水大致湧向南方。從此後黃河的走勢看,河水又於曹、單二州以南别分一途,大體沿着汴河故道到達延津、汴梁、歸德一線。其後大定十七年()河決陽武白溝,[57]十九年()河決入汴,[58]二十年()河決衛州及延津京東埽,決水漫至歸德府,[59]連年決徙,洪水皆循此道奪淮入海。這幾年接連不斷的洪水令人印象如此深刻,河決消息甚至為宋人知悉。陸游曾頗為興奮地寫道:「淳熙中,黃河決入汴,梁、宋間讙言,謂之『天水』來。天水,國姓也。遺民以為國家恢復之兆。」[60]馬端臨《文獻通考·物異考》同樣記載了此事:「孝宗淳熙中,河決入汴,梁、宋間為之語曰:『黃河災,天水來。』天水,國姓也。遺黎以為恢復之兆。」[61]文末按語和陸游所書如出一轍,當本自放翁之說。陸游自然不可能親歷「梁、宋」之地,這一說法應得自使臣或歸正人的口耳相傳。不過,這也可以側面說明大定年間南行洪水之猛烈。至此,這條沖入汴水故道的餘脈大體是黃河向南擺動的極限。(參見圖2)
大定年間河患頻仍,影響深遠,杜充「新河」的最終斷絕或即與此有關,而沿河州縣亦紛紛徙其治所,如封丘縣便被迫遷治新城。[62]虞城縣「為河所渰」,[63]城牆「圮於水」,[64]也大體發生在這段時間。
大定二十七年(),為應對河務,金朝以沿河府、州之長貳提舉河防事,沿河縣之令佐管勾河防事。《金史》河渠志臚列了沿河諸府州縣之名,據此可以勾勒出當時三條南行汊流大致流向(參見圖3):
衛州〔汲縣、新鄉、獲嘉〕,濬州〔衛縣,滑州白馬〕,開州〔濮陽〕,濟州〔嘉祥、金鄉、鄆城〕,滕州〔沛〕,徐州〔彭城、蕭縣、豐縣〕。
鄭州〔汜水、河陰、原武〕,衛州〔獲嘉、新鄉、汲縣〕,南京〔胙城、長垣〕,曹州〔濟陰〕,單州〔單父〕,徐州〔彭城、蕭縣、豐縣〕。
南京〔延津、封丘、祥符、開封、陳留、??縣〕,睢州〔襄邑〕,歸德府〔宋城、寧陵、虞城〕。[65]
此外還有靠近汴河故道的河陰、滎澤二縣,在當時屬鄭州管轄,亦負責轄境內河防事宜。
明昌四年(),河平軍節度使王汝嘉上言稱:「大河南岸舊有分流河口,如可疏導,足泄其勢,及長堤以北恐亦有可以歸納排瀹之處,乞委官視之。濟北埽以北宜創起月堤。」[66]次年()正月,尚書省請求「今歲先於南岸延津縣堤決堤泄水,其北岸長堤自白馬以下,定陶以上,並宜加功築護」,[67]或即此段河道。王汝嘉所稱「南岸舊有分流河口」,指的就是大定十一年河決王村所形成的河道。可見遲至明昌四年,曹、單一線仍為黃河的主幹道,而這條途徑延津、封丘、歸德一線河道還僅僅是分水汊流。直到下一年,黃河沿着這條支派再次決徙,情況才發生根本變化。
明昌五年,黃河決於陽武故堤,灌封丘而東,正是循着大定十一年黃河沖決南流所經河道。[68]這次決徙卻從根本上改變了黃河南派三條支流的主次關係。胡渭認為此次河決是黃河河道一次根本性變動;惟其所據乃是朱熹及其門生金履祥的按斷。朱熹嘗言:「因看劉樞家《中原圖》,黃河卻自西南貫梁山泊,迤邐入淮來。」[69]而金履祥《書經注》則稱黃河「至紹熙甲寅(紹熙五年,),南連大野,並行泗水,以入於淮。於是有南、北清河之分,北清河即濟水故道,南清河並泗水入淮」。[70]胡渭據此推測,河水決出後,自陽武東曆延津、封丘、長垣、蘭陽、東明,嗣後折向東北,經曹州、濮州、鄆城、范縣諸州縣界注入梁山濼,分為兩派,由南、北清河逶迤入海。
胡渭明昌五年河道劇變之說影響深遠,然岑仲勉對此深表懷疑。[71]實際上胡渭按斷確有瑕疵:朱熹、金履祥生於南方,河決入淮尚能窺其端倪,然其河道經行之地多憑推測,不足為確據;至於對流向的推斷,全憑朱熹語錄轉述的「劉樞家《中原圖》」。「劉樞」即劉珙,孝宗朝拜官樞密,[72]與朱熹過從甚密。劉珙卒於淳熙五年(),[73]亦即金世宗大定十八年(),遠在明昌五年之前,故其家藏《中原圖》與明昌五年河事絕無關涉,稱這一年黃河匯入梁山濼可謂無稽之談。另寧宗朝還有名劉德秀者,曾官拜簽書樞密院事,然此時朱熹已經去世,語錄無由以「劉樞」稱之。
正因為受到語錄誤導,胡渭對明昌五年河道流向的判斷並不正確。實際上,當年黃河決徙並未折向東北匯入梁山濼。揆諸地勢,其東北屈折之說也難以成立。不過在章宗承安、泰和年間,黃河幹流的確曾經向東北方向決徙過。元好問康公神道碑記載:
〔承安、泰和間〕吏、工部連辟為曹甸河防都提舉。都水使者言於朝:「馬蹄埽,河從東北流,害田為多,閉之,則由徐州東南入海,所經皆葭菼荒穢之地,河壖腴田,可利東明諸縣。」乃檄公董其役,而河水湍駛,土木不能勝,水面高出堤上,危欲奔潰。已報都水,而督之愈急。公具香火禱河伯,一昔水落丈餘,時人以正直感通許之。[74]
按《金史》河渠志並百官志二,「曹甸都巡河官」下轄東明、西佳、孟華、淩城四埽,未見「馬蹄埽」之名;然宋、金兩代埽名為史志失載的情況很多,本不足為奇。另外碑文明言「可利東明諸縣」,可知馬蹄埽當距東明不遠。此次洪水固然自東明向東北方向流出,但經過水官固護旋即得到紓解,並未影響黃河幹道的流向。綜上所述,胡渭東北流之說無法成立。
那麼,明昌五年決徙陽武之後,黃河的流向究竟如何呢?從上引《康公神道碑》可知,該年決徙之後,經過曹、單一線的河道尚不絕如縷;不過這條河道最終還是没有維持下去。據《金史》地理志記載,胙城縣於章宗泰和七年()復隸南京,八年()因為大河所限而劃歸衛州,居於河北;[75]同一年長垣縣因以限河不便劃歸開州治下;[76]而曹州縣治同年則遷往古乘氏縣。[77]另據同卷「歸德府」附注,楚丘縣「國初隸曹州,海陵後來屬,興定元年以限河不便,改隸單州」;而原屬單州的碭山縣「興定元年以限河不便,改隸歸德府」。[78]可見到了宣宗興定初年,楚丘已地處黃河幹流以北,下游碭山則居於黃河以南。所以宣宗南遷之後,黃河在曹州、單州一線的河道已不復存在。另外元世祖至元十二年(),當宋元鏖戰正酣之時,伯顏就造船將浙西糧草經由江淮,沿黃河逆水至位於封丘的中灤旱站轉為陸運,既而經由御河發運入都。[79]其間所經河道正是延津、封丘一途。元代糧秣自封丘中灤登岸之後,一路向北並未受到大河阻隔,也可以從側面證明曹、單一線業已斷決。
因此明昌五年之後,黃河河道逐漸穩定在延津、封丘一線,自汴梁以北折向東南,經過胙城、長垣以南,從楚丘、碭山之間經由徐州、邳州入海。[80]
(四)獨流日暮:貞祐南遷後的黃河走勢
據現有記載可知,宣宗南遷以來,黃河除曹、單一線逐漸斷流以外,幹流基本不再有大的變化。貞祐二年()南遷,大隊人馬正是在衛州宜村渡河。[81]貞祐四年()三月,延州刺史溫撒可喜言:「近世河離故道,自衛東南而流,由徐、邳入海。」[82]貞祐年間導河北流之議頗成氣候,此處「故道」說的是北宋舊河。另據《金史》地理志記載,興定元年楚丘、碭山兩縣位於黃河沿岸。宣宗以來蒙古大舉入侵,金人沿黃河一線據守,自「洛陽、三門、析津,東至邳州之源雀鎮,東西長二千餘里,差四分院分地界守禦」[83]故可以推斷,貞祐二年()南遷之後,黃河河道基本穩定在明昌五年形成的主幹道一線,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國事蹙迫的最後關頭。史載哀宗正大九年(),蒙古人曾水淹南京,[84]決河地點就近在汴梁西北之寸金淀。[85]此後,金朝史臣大概已經没有多少機會纂錄黃河的決徙與遷移了。直到元世祖至元十二年(),郭守敬等人奉命勘察兩淮、山東一帶河道,[86]黃河的動向才再次進入當朝視野,此時距金亡已有半個世紀之久了。
向上滑动阅览注释
[1]元·脱脱等,《金史》(北京:中華書局,),卷27河渠志,頁。
[2]元·贍思,《河防通議》序,《守山閣叢書》本。
[3]清·胡渭,《禹貢錐指》(清康熙間胡氏漱六軒刻本),卷13下。
[4](日)外山军治,黄河河道を繞る金宋交渉,《東洋史研究》2.4();金代に於ける黃河の氾濫と土地問題,《東洋史研究》6.1()。同時期國內著作多蹈襲胡渭觀點,缺乏創見。
[5]岑仲勉,《黃河變遷史》(北京:人民出版社,)。
[6]參見鄒逸麟黃河下游河道變遷及影響概述,《復旦學報增刊·歷史地理專輯》,;金明昌五年河決算不上一次大改道,《社會科學戰線叢刊》年第2輯;董光濤金元時代黃河氾濫及治理之研究,《花蓮師專學報》,第13期,;鈕仲勳金代黃河決徙的原因初探,《人民黃河》年第3期;周繼中金代黃河下游上段河道的變遷,《中州學刊》年第6期;王質彬金元兩代黃河變遷考,《史學月刊》年第1期;王頲金元黃河故道考辨,《漢學研究》12.1();鄒逸麟也論有關金元黃河的幾個問題——與王頲先生商榷,《漢學研究》13.1();王頲對「也論有關金元黃河的幾個問題」的答覆,《漢學研究》13.1();和希格論金代黃河之氾濫及其治理,《內蒙古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年第2期;關樹東金朝的水利與社會經濟,《遼金史論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第13輯。
[7]余蔚,完顏亮遷都燕京與金朝的北境危機——金代遷都所涉之政治地理問題,《文史哲》年第5期,-。
[8]岑仲勉,《黃河變遷史》11節附河患簡表,-;《黃河水利史述要》第7章附金代黃河主要決溢統計表,-。
[9]邱靖嘉,《金史纂修考》(北京:中華書局,),第3章,。
[10]《金史》卷17哀宗紀上記載,《宣宗實錄》進呈於哀宗正大五年,頁;本書卷13、讚語均提及《宣宗實錄》,則此書尚能為元朝史官寓目。
[11]參見拙作「《金史》地理志史源考」,待刊。
[12]《宋史》(北京:中華書局,),卷91-93地理志。
[13]宋·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18,頁;並《宋史》卷25高宗紀二,頁。杜充決河具體地點未著於載籍,《三朝北盟會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卷引《金虜節要》云:「粘罕渡黎陽以寇,澶、濮既陷,時杜充守東京,慮賊西來,決大河阻之,賊不能西,乃東會窩哩嗢衆同陷北京,既寇兗、鄆,故至是由泗以犯揚州。」頁a。杜充決河之時,金人已下澶、濮之地,若決河阻金人西向進犯東京,則需在東京、濮州之間掘開河道。故其決河之地當在滑州一帶。
[14]宋·李心傳,《繫年要錄》卷21,「建炎三年三月……時當兵火之餘,又有河決之患,州郡互不相救。金再攻青州,……乘勢盡取山東地,惟濟、單、興仁、廣濟以水阻尚存焉。」(頁)杜充決河之後,濟州、單州、興仁府(曹州)、廣濟軍(定陶一帶)在大河以南,故未被金人蹂躪。又按《金虜節要》,此時北京、兗、鄆三地已在大河之北。故濟州、鄆州一帶為黃河決水必經之地。
[15]宋·李心傳,《繫年要錄》(北京:中華書局,),卷18,「東京留守杜充聞有金人師,乃決黃河入清河以沮寇。」頁。又同書卷:「(紹興八年七月)戊戌,王倫……稟所授使指二十餘事。……二,割地遠近,……宜以舊河為大河;若近者新河,即清河,非大河也。」頁。按,宋紹興八年即金天眷元年;此處「舊河」即北宋故道,「新河」為杜充掘出。
[16]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卷29河渠書,頁;並見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卷29溝洫志,頁。
[17]《宋史》卷92河渠志中,頁。
[18]《金史》卷4熙宗紀,頁73。
[19]宋·徐夢莘,《北盟會編》,卷引《金虜節要》,頁b-a。
[20]《金史》卷27河渠志,頁。
[21]元·蘇天爵《三史質疑》稱:「金亡,元帥張侯柔收拾金史北歸,中統初送史院,當時已闕太宗、熙宗《實錄》。」《滋溪文稿》(北京:中華書局,),卷25,頁。
[22]宋·樓鑰,《北行日錄》(《知不足齋叢書》本),卷上。
[23]宋·洪邁,《夷堅乙志》(北京:中華書局,),卷16「金鄉大風」條,頁;並《夷堅支志》甲卷2「陽武四將軍」條,頁。《金史》卷25地理志中,頁。
[24]《金史》卷25地理志中唯涉及徙州治之事。按《元史》(北京:中華書局,6)卷58地理志一,「金遷州治任城,以河水湮没故也。」頁。
[25]《大金國志》(北京:中華書局,),卷12,頁。史源不明,不能判明其真偽,故存疑待考。
[26]元·于欽,《齊乘》(北京:中華書局,),卷2,頁。
[27]蘇天爵《三史質疑》,頁。
[28]《夷堅支志》甲卷2「陽武四將軍」條,頁。
[29]元·蘇天爵《三史質疑》稱:「豈南遷時并《章宗實錄》同見遺乎?而《海陵實錄》何故復存?」《滋溪文稿》(北京:中華書局,),卷25,頁。
[30]宋·李心傳,《繫年要錄》卷18,頁。
[31]周繼中,金代黃河下游上段河道的變遷,《中州學刊》年第6期。
[32]李昌憲,試論偽齊國的疆域與政區,《中國史研究》年第4期。
[33]嘉靖《廣平府志》卷5引王堪碑文曰:「清河,即宋之貝州也,後改『貝』為『恩』。逮齊阜昌初,為河水墊溺,因徙治歷亭,而清河遂為屬邑。」
[34]清·胡渭,《禹貢錐指》卷13下引范成大《北使錄》。
[35]宋·樓鑰,《北行日錄》卷上。
[36]大定二十六年和明昌三年,黃河也曾復歸北宋故道,但是都未能長久。詳下文。
[37]《金史》卷25地理志中,頁。
[38]《金史》卷25地理志中,東平府壽張縣條下,「大定七年河水壞城,遷於竹口鎮,十九年復舊治。」頁。大定七年實為「遷於竹口鎮」之時間,河水壞城當在之前。按壽張毗鄰鄆城,河水湮及鄆城,壽張料亦不免。故壽張被災當與鄆城同時,「河水壞城」實系於大定六年。
[39]劉基,《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續修四庫全書》影印明刻本),卷21「封丘」條。
[40]《金史》卷47食貨志二,頁。
[41]《元史》卷58地理志一,頁;劉基《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卷21「孟縣」條。
[42]《金史》卷27河渠志,頁。
[43]同上注,頁。
[44]同上注,頁。
[45]《金史》卷95劉瑋傳,頁。
[46]《金史》卷27河渠志,頁-。
[47]同上注,頁。
[48]同上注,頁。
[49]同上注,頁。
[50]《金史》卷25地理志中唯涉及徙州治之事。按《元史》地理志一,「金遷州治任城,以河水湮没故也。」頁。
[51]《金史》卷27河渠志,頁;並同書卷6世宗紀上,頁。
[52]河決次年()樓鑰出使金國,按《北行日錄》,「胙城之南有南湖,去歲五月河決,所損甚多,河水今與南湖通,沖斷古路,用柴木橫迭淇上,積草土以行車馬。」再次年(),范成大奉使北行。《黃氏日抄》卷67節引《攬轡錄》云,自南京「四十五里至封丘縣。二十五里至胙城縣,去河尚五六十里,而漸水已侵過胙城十里矣」;自李固渡「四十五里至滑州。二十五里至濬州,舊治已淪水中」。頁b。則大定八年河決,胙城、濬州、滑州等地均被水淪溺。
[53]《金史》卷25地理志中「曹州」條下,頁。
[54]《金史》卷27河渠志,頁。;並見同書卷71宗敘傳,頁;卷89梁肅傳,頁。
[55]《金史》卷47食貨志二,頁。
[56]《金史》卷27河渠志,頁。次年正月,以水旱免中都、西京、南京、河北、河東、山東、陝西去年租稅,參見同書卷47食貨志二,頁。
[57]《金史》卷27河渠志,頁;並同書卷23五行志,頁;卷7世宗紀中,頁。
[58]萬曆《開封府志》,卷2,「孝宗淳熙六年,河決入汴。」頁b。然不能確定此處「汴」為汴河故道還是汴梁城。俟考。
[59]《金史》卷27河渠志,頁。按本書卷7世宗紀中,大定二十年「十二月……己亥,河決衛州。」頁;張校稱「歲末水小,無河決之理」。按本書河渠志,石抹輝者言「河水因今秋霖潦暴漲,遂失故道,勢益南行」,頁。與行水路線相合。又卷23五行志曰,大定二十年「七月,旱。秋,河決衛州。」頁。可證本紀系月有誤,河決衛州當在該年秋季。
[60]宋·陸遊,《老學庵筆記》(北京:中華書局,),卷8,頁。
[61]宋·馬端臨,《文獻通考》(北京:中華書局,),卷物異考,頁上。
[62]《元史》卷59地理志二,頁。按劉基《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卷21「封丘」條,封丘徙治當系於大定六年。
[63]劉基,《大明清類天文分野之書》卷22「虞城」條。
[64]《元史》卷58地理志一,頁1。
[65]《金史》卷27河渠志,頁。
[66]同上注,頁-。
[67]同上注,頁。
[68]同上注,頁。
[69]宋·黎德清編,《朱子語類》(北京:中華書局,),卷2,頁31。
[70]宋·金履祥,《書經注》(《十萬卷樓叢書》本),卷3。《齊乘》卷2即全取金履祥之說,頁。
[71]參見岑仲勉《黃河變遷史》第11節;並鄒逸麟,金明昌五年河決算不上一次大改道,《社會科學戰線叢刊》年第2輯。
[72]鄒逸麟金明昌五年河決算不上一次大改道一文誤將「劉樞」視作人名。
[73]清·徐松輯,《中興禮書》,卷,頁a。
[74]金·元好問,輔國上將軍京兆府推官康公神道碑銘,《遺山集》(《四部叢刊》本),卷27。
[75]《金史》卷25地理志中,頁。
[76]《金史》卷26地理志下,頁。
[77]《金史》卷25地理志中,頁。
[78]同上注,頁。
[79]《永樂大典》卷,頁a。
[80]此處系於衛紹王大安元年,本自《金史》卷23五行志,原文作「徐、沛界黃河清五百餘里。」頁。
[81]《金史》卷14宣宗紀上,頁-。並同書卷23五行志,頁。
[82]《金史》卷27河渠志,頁。
[83]元·佚名,《宋季三朝政要》(北京:中華書局,),卷1「理宗戊子紹定元年」條,頁35。並見《大金國志》卷26「丁亥正大四年」條,其文加詳。按宋理宗紹定元年上一年為金哀宗正大四年。
[84]《金史》卷17哀宗紀上,頁;並本書卷54石盞女魯歡傳,頁;《宋季三朝政要》卷1及《錢塘遺事》卷2。後二書誤將此事系於哀宗正大二年。
[85]《宋季三朝政要》卷1並《錢塘遺事》卷2;惟其系年與端平入洛一事相淆。
[86]元·齊履謙《知太史院事郭公行狀》,元·蘇天爵輯,《國朝文類》(《四部叢刊》本),卷50。
二、金人「利河之南」刍议
至此,金代黃河決徙的基本態勢可謂豁然開朗。宋金交爭之時,黃河尚循北宋故道注入渤海;自杜充決河直到貞祐南遷之間大部分時間內,黃河主幹道皆決徙入淮,而北流諸道均不居於主流地位;乃至章宗朝以後,僅餘有南流入淮之一途。可見,金代黃河決徙的總體趨勢是不斷擺動向南。胡渭據此指出,「金以宋為壑,利河之南,而不欲其北」,[1]也就是說,黃河南徙對金朝統治是有利的。這一看法誠為創見。
然而胡渭以降,這一觀點並没有成為廣泛共識。岑仲勉便極力反對胡渭的說法。[2]若從當時不少宋人的評述看來,反而會得出與胡渭相反的結論。如《朱子語類》卷二記載:
⑴先生謂張倅云:「向於某人家看《華夷圖》,因指某水云:『此水將有入淮之勢。』其人曰:『今其勢已自如此。』」先生因言,河本東流入海,後來北流。當時亦有填河之議,今乃向南流矣。
⑵「某說道:『後來黃河必與淮河相並。』伯恭說:『今已如此。』問他:『如何見得?』伯恭說:『見薛某說。』」又曰:「元豐間河北流,自後中原多事;後來南流,虜人亦多事。近來又北流,見歸正人說。」〔或錄云:「因看劉樞家《中原圖》,黃河卻自西南貫梁山泊,迤邐入淮來。神宗時,河北流,故虜人盛;今卻南來,故其執亦衰。」〕[3]
在朱熹及其門人觀念中,黃河流向居然頗有神秘色彩,與國勢興衰密切相關。如果《語類》說法成立,那麼黃河北徙當有利於金朝;相反則對宋朝有利。這種說法看似是在探尋黃河決徙的「規律」,頗有些迷惑性。然而實際情況是不是如此呢?
《語類》稱「元豐間河北流,自後中原多事」,言談間無疑站在了所謂「元祐黨人」的立場上。朱熹、呂祖謙、劉珙等人在學術上較認同司馬光的觀點;高宗朝以來抨擊王學成風,朱熹等人的政治主張也多和「元祐黨人」保持一致。神宗年間大河東流、北流之爭紛擾十數年,而朱熹等人無疑是認同「東流」主張的。
表1北宋黃河北流、東流之爭
主張北流
主張東流
代表人物
神宗朝:韓琦〔相州安陽〕、李立之、王亞
神宗朝:宋昌言〔宋綬從子,宋敏求從弟,趙州平棘〕、張鞏、張問〔襄陽;入黨籍碑〕、王安石〔撫州臨川〕、張茂則〔開封;入黨籍碑〕、王令圖、司馬光〔陝州夏縣;入黨籍碑〕
哲宗朝:范純仁〔蘇州吳縣;入黨籍碑〕、王存〔潤州丹陽;入黨籍碑〕、胡宗愈〔常州晉陵;入黨籍碑〕、范百祿〔成都華陽;入黨籍碑〕、蘇轍〔眉州眉山;入黨籍碑〕、梁燾〔鄆州須城;入黨籍碑〕、張商英〔蜀州新津;入黨籍碑〕、曾肇〔曾鞏弟,建昌南豐;入黨籍碑〕;任伯雨〔眉州眉山;入黨籍碑〕
哲宗朝:王覿〔泰州如皋;入黨籍碑〕、安燾〔開封;入黨籍碑〕、文彥博〔汾州介休;入黨籍碑〕、呂大防〔藍田;時任河北轉運副使;入黨籍碑〕、王宗望〔光州固始〕、王令圖、王孝先、王岩叟〔大名清平;入黨籍碑〕、李偉、吳安持〔王安石女婿;入黨籍碑〕
然而簡單的二分法無法概括其背後的動因(參見表1)。王安石的主張頗不切合實際,但立場大體偏向東流;其觀點為王令圖等人的附議。范純仁的立場持中,在後人看來毋寧說與「元祐黨人」更為投契;然而此時還是站在反對東流一方。可見最初導河之爭大體就事論事,即便司馬光力主東流,也認為應當審慎推進這一舉措。[4]
遺憾的是,觀點之爭最終還是不免卷入政治鬥爭的漩渦之中。哲宗親政之後即大興「元祐黨籍」,構建出一個「元祐黨人」團體。[5]《宋史》王宗望傳記載:「元符中,治其〔王宗望〕導河東流事,以為附會元祐,追所得恩典云。」[6]導河東流就是附會元祐,無疑是不符合實事的偏見。由此可見,到哲宗元符年間,時人已將導河東流貼上了「附會元祐」的標籤。這一偏見無疑影響深遠。[7]
有趣的是,對手打壓反倒强化了「元祐黨人」的自我身份認同。時間流轉,家國播遷,對於偏安一隅的南宋諸臣來說,原本的行河主張早已盡失其現實意義,傾向東流亦或北流,也逐漸演化為區分政治派系的抽象符號。此時,原本貼標籤式的偏見卻變成那些自詡元祐繼承人自我認知的標誌,主張回河東流即其中一例。呂祖謙、朱熹等人對「元祐黨人」向來抱持同情與敬意,他們的學術及政治觀點大多也和元祐故老前後相承。因此朱子等人對導河北流頗有非議自然不難理解。百年後國境懸隔,身處南方的朱熹自然無法親臨其境,因此無法强求他保持客觀立場。
而到明末清初,以朱熹為代表的宋明理學開始受到全面省思,實事求是、以史證經漸成一時風尚。因此胡渭幾乎是很自然地擺脫了宋人「門派」偏見,以史實作為立論依據,明確地提出金人「利河之南,而不欲其北」這一不同於前人的主張,[8]現在看來依然頗有見地。[9]然而惟其開創有功,細節處允有白璧微瑕,如其引證材料尚不充分,時限按斷間有瑕疵,「以宋為壑」也不能充分解釋金人「利河之南」的原因。岑仲勉先生對此頗有微詞。[10]不過需要明確的是,胡渭意在解經,故不宜站在今人立場過分苛責。只有擺脫經學思維的干擾,重新通過材料爬梳還原當時決河與治河的具體情境,才有可能釐清金代導河形勢。
那麼金人「利河之南」是否符合實情呢?
金天會七年()至貞祐二年,黃河河道的擺動大體上是自北向南。然在這六十餘年間,尚有幾次復歸北流的情況,或經北宋故道自清、滄一帶入海,或注入梁山濼,後由北清河分流入海。通過分析金人應對黃河北流的決策過程,可對其治河策略做出大膽推測。
上文已揭示,北宋黃河故道在大定初元已經斷絕,不過没有證據表明河道斷流受到人為干預。其後大定六年河決陽武,經壽張、鄆城一線注入梁山濼,與大定元年經曹、單二州的一脈南北分流。到大定九年,世宗聽從梁肅、宗敘等人建議,築堤於李固之南,僅僅對經由曹、單二州的河道加以固護,而對水量較少的北流完全放任。故遲至大定二十一年,經由梁山濼分流北向的河道已經完全斷絕。
大定二十六年以來,河水於衛州沖潰堤壩,此後黃河北岸潰決不斷,自孟州至曹州均罹其患。然而在金人的維護下,終究没有形成穩定的北行河道。而到明昌三年,黃河再次於相同方向決徙。如何分流水勢,成為金人亟需面對的難題。明昌初年以來,對於從哪個方向分流黃河決溢無常的洪流,朝廷中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聲音。
明昌五年正月,都水監丞田櫟建議將河水導入梁山濼,經南北清河分流:「今河水趨北,齧長堤而流者十餘處,而堤外率多積水,恐難依元料增修長堤與創築月堤也。可於北岸牆村決河入梁山濼故道,依舊作南、北兩清河分流。……梁山故道多有屯田軍戶,亦宜遷徙。」[11]三月,都水監再次進言,擬於北岸牆村疏決水勢,「依舊分作兩清河入梁山故道。」[12]
田櫟的看法顯然無法得到尚書省認可。首先,梁山濼及清河故道久已淤塞,沿線多有屯田軍戶,[13]若於此處分流,不僅河道受水有限,而且「屯田軍戶亦卒難徙」。[14]河北諸處黃河故道同樣有屯田軍戶墾殖。[15]因此無論是經由南北清河北宋故道分流,都是尚書省官員所不樂見的。其次,山東州縣本膏腴之地,鹽場亦為國家利蒐,若決河北行並經梁山濼分流,則鹽場、田畝將多被漂没。[16]此外,如依田櫟計畫,則「築堤用二十萬工,歲役五十日,五年可畢」,[17]耗費工役至為繁重,曠日持久;而虛困山東民力的結果,最終將會對歲入產生負面影響。
因此尚書省針鋒相對地提出:「先於南岸延津縣堤決堤泄水,其北岸長堤自白馬以下,定陶以上,並宜加功築護,庶可以遏將來之患。若定陶以東三埽棄堤則不必修,止決舊壓河口,引導積水東南行。」[18]現將兩方觀點歸納如下:
表2明昌五年理河之爭
主要觀點
於舊河北岸泄水,經南北清河分流
於舊河南岸泄水分流
代表人物
田櫟〔都水監丞〕
劉瑋〔明昌二年徙知大名府,領河防事〕
王汝嘉〔河平軍節度使〕
機構/身份
都水監
尚書省;河北、山東地方官員
從本質上說,尚書省與都水監爭論的焦點在於選擇「導河南行,以河南為壑」,還是「導河北行,以山東、河北為壑」。考察爭議的雙方,主張導河北行的主要是以田櫟為代表的都水監官員。而主張分水南向的官員中,劉瑋曾於明昌年間主政大名府,領河防之事,王汝嘉也曾擔任過河平軍〔屬衛州〕節度使,兩地均為河患多發之處。二者均曾主政河北地方,富有治河經驗。相較之下,田櫟的提議更像紙上談兵。章宗最終採納了尚書省的建議。[19]其後承安二年(1),又因馬蹄埽河堤導河東北流,害田為多,故改經徐州向東南方向入海。[20]自此至宣宗貞祐二年南遷,金人始終維持着黃河入淮的河道。從金人決策過程可以得出與胡渭相同的結論,稱貞祐前金人「利河之南」應無問題。
然而「利河之南」並非僵化不變的理念。貞祐初年遷都之後,金代的國家中心被迫轉移到大河以南。河南地區的政治地位得到根本扭轉。與此同時,導河北徙之議一度甚囂塵上。貞祐三年(5)四月,單州刺史顏盞天澤言:「守禦之道,當決大河使北流德、博、觀、滄之境。」[21]此時河南之地已成國家中心,而河北、山東則成為了無法控御之地。因此金朝又在大河以北設立行省,一如國初在河南設立行臺一般。顏盞天澤立足於河南,欲將水患導向北方,在指導思想方面與貞祐前的「利河之南」一脈相承。
貞祐四年三月,延州刺史溫撒可喜又進言:「近世河離故道,自衛東南而流,由徐、邳入海,以此河南之地為狹。」如使新鄉縣西河水決赴東北,「則山東、大名等路皆在河南,而河北諸郡亦得其半,退足以為禦備之計,進足以壯恢復之基。」[22]卻是立足於河南用度不足的現實,與顏盞天澤之議實為一體兩面,並不矛盾。這也從側面說明了山東、河北地區對金朝統治的重要性。然而在大兵壓境的情勢下,導河北流之議終究没有實現的可能。
縱觀宋金兩代治河決策的差異,可以看出宋人治河多受外因掣肘,摻雜了不少黨同伐異的因素。而金人的態度則相對理性務實,能夠根據現實情況做出因應。但也不宜高估金人的治河水平,實際決策過程中,其上層統治者多缺乏高屋建瓴的眼光及一以貫之的信念,因此面對河患時往往措手不及。此外統治集團中缺乏賈魯、潘季馴這樣的治河專家,因此導流效果頗不理想。明昌四年南北流之爭甚囂塵上時,章宗甚至還不是很瞭解黃河的具體狀況;次年三月,章宗尚且言稱「彼中利害,安得知悉」。[23]一個月後又和胥持國談到:「水之形勢,朕不親見,難為條畫,雖卿亦然。丞相、左丞皆不熟此,可集百官詳議以行。」[24]這樣說不僅章宗本人,就連朝中宰輔對黃河曲折利害也不甚了了。而「百官詳議」使章宗認識到「山東之地重于河南」的現實,[25]進而做了理性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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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胡渭,《禹貢錐指》卷13下。
[2]岑仲勉,《黃河變遷史》第11節。
[3]宋·黎德清編,《朱子語類》卷2,頁31。
[4]宋·范純仁,乞罷河役狀,《范太史集》,卷17,「熙寧初,張鞏、宋昌言欲塞二股河北流。神宗遣司馬光等往案視,光亦極言不可,而鞏等急於有功,纔塞而復決。」頁a。
[5]參見朱義群「北宋晚期黨禁的形成與展開(-)」,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鄧小南教授),。
[6]《宋史》卷王宗望傳,頁。
[7](日)吉岡義信著,薛華譯,《宋代黄河史研究》(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本書僅憑藉王安石支持回河東流,就武斷地將東流一派劃歸新法黨。
[8]清·胡渭,《禹貢錐指》卷13下。
[9]清·孫嘉淦,議開減河疏,《孫文定公奏疏》,卷2:「北宋之末,南北分流,南渡以後,河遂南徙。史不言其故。大約金人塞北流以病宋,可想而知也。」,頁b-a。
[10]岑仲勉《黃河變遷史》第11節。
[11]《金史》卷27河渠志,頁。
[12]《金史》卷27河渠志,頁-。
[13]《金史》卷47食貨志二,大定二十一年「黃河已移故道,梁山濼水退,地甚廣,已嘗遣使安置屯田。民昔嘗恣意種之,今官已籍其地,而民懼征其租,逃者甚衆。」頁。
[14]《金史》卷27河渠志,頁。
[15]《金史》卷47食貨志二,「〔大定〕十七年六月,邢州男子趙迪簡言:『隨路不附籍官田及河灘地,皆為豪强所占,而貧民土瘠稅重,乞遣官拘籍冒佃者,定立租課,復量減人戶稅數,庶得輕重均平。』詔付有司,將行而止。」頁。
[16]《金史》卷27河渠志,明昌五年三月,尚書省謂「以黃河之水勢,若於牆村決注,則山東州縣膏腴之地及諸鹽場必被淪溺。」頁。
[17]同上注,頁-。
[18]同上注,頁-。
[19]同上注,頁-。
[20]金·元好問,輔國上將軍京兆府推官康公神道碑銘,《遺山集》,卷27。
[21]同上注,頁。
[22]同上注。
[23]《金史》卷27河渠志,頁。
[24]同上注。
[25]同上注,頁页。
三、金人导河南向的背景
那麼,金人為什麼樂見大河南徙呢?「以宋為壑」確實是重要因素,此外還應考慮到貞祐南遷之前金朝地理格局的變化。
貞祐南遷之前,金朝政治地理分區大致以中都為中心,山東、河北、河東、河南諸地立足於路制區劃,在當時的語境中判然可分,絕不致產生疑惑。本文所述河北地區大體繼承了北宋「河北路」的區劃範圍,在金代主要包羅河北東西路及大名府路,山東則大致涵蓋山東東西路的主要部分;黃河南行河道構成了河北、山東與河南天然的地理屏障。以上便是大定以來基本的地理格局。
表3徐州、邳州、海州宋金兩代歸屬地變化
地名
宋
金
元豐後
南遷前
南遷後
徐州
京東西路
山東東路
河南路
邳州
京東東路
山東東路
河南路
海州
淮南東路
山東東路
山東東路
需要注意的是,政治地理分區與行政區劃並非全然吻合,不同區域的接界地帶情況往往充滿複雜的變數。如山東、河南交界處的徐州、邳州、海州三地,為金代黃河尾閭貫穿之所。貞祐之前三處屬山東東路管轄,這無疑是因襲了北宋的行政區的劃法。然而其發展情況乃至於金朝在當地實行的賦稅政策卻與河南廣大地區頗為類似。[1]在貞祐三年之後,除事實上為李全控制的海州之外,其他兩處均改隸河南路轄下。因此在討論山東、河南境土分野的時候,漣海一帶某種程度上也應視同河南。這是首先需要廓清的一點。
(一)金朝「內地」的轉移
自熙宗朝以來,金代的政治經濟中心經歷了逐步南移的過程,最終穩定在河北、山東一帶;而一河之隔的河南地區因處兩國交界,地位在宣宗南遷以前空前低落,本身亦不受統治者倚重。著眼於此,才更容易理解金人導河南向的治理思路。
金朝立國初年,以按出虎水源頭的龍興之地作為「內地」。[2]隨着兵鋒南移,金源「內地」愈顯僻居一隅,不僅艱於轉輸,號令全國亦力不從心。熙宗朝以來,伴隨國家重心的南移,上京地位愈發低落。正隆二年海陵斷然拆毀上京宮廟,[3]金源「內地」地位陵替可謂前所未有。世宗即位之後稍稍奉行北族本位政策,然地理格局的變化已成定勢。[4]不過東北名義上的政治地位縱有升降,但始終無可替代。[5]而遷都燕京卻客觀導致北境防線的虛化,為蒙古滅金埋下了伏筆。[6]
燕京地位不斷提升,而河北、山東恰恰就是燕京可以直接依憑的腹裡地帶。熙宗在位時即多次行幸燕京,並借由其深入漢地的優勢推行漢式禮法,[7]其對燕京的重視可以說遠過前代。其後海陵篡弑,並於貞元元年()遷都燕京,[8]改燕京路為中都路,治所燕京析津府改為中都大興府;與此同時還創立北京路〔治大定府〕、南京路〔治開封府〕;[9]同時將上京宗廟版位及先祖靈柩一併遷往中都。這一系列舉措可以看作熙宗朝政策的自然延續。[10]海陵京城建制亦與前代迥然不同(參見表4),這一舉措極大改變了國家的地理格局,最終確立了河北、山東在金代政治地理格局中的中心地位。
表4金代北京、南京治所遷移情況
太宗朝
熙宗朝
海陵朝〔遷燕後〕
北京
臨潢府
大定府
南京
平州〔有反覆〕
開封府
正隆元年(),海陵進一步將大批猛安謀克戶徙至內地,以拱衛新都,[11]為遷都南京做準備的同時,也起到控御上京宗室的目的。[12]在强化軍事控御的同時,金人不斷在新佔領土地上設立屯田萬戶以恢復生產。天會五年(),甫一獲得河北、河東大片土地,金人便在其地分屯萬戶。[13]隨着金朝疆域的不斷擴展,分屯萬戶、千戶的數目也逐漸增多。張棣《金虜圖經》稱,「今日屯田之處,大名府路,山東東西路,河北東西路,南京路,關西路四路皆有之,約一百三十餘千戶。」[14]直至海陵年間,屯田萬戶已幾乎遍佈金朝全境。
然而海陵的野心不止於立足燕京。《金史》李通傳載:完顏亮恃累世强盛,欲大肆征伐,以一天下,嘗曰「天下一家,然後可以為正統」。[15]自從罷廢劉齊之後,金朝在河南地區設有行臺尚書省實行間接統治;天德二年十二月,海陵罷廢行臺尚書省。[16]在立足中都、設立五京之後,他又令按出虎八猛安徙居河南,屯戍於南京。[17]正隆二年九月,又進一步「遷中都屯軍二猛安於南京」。[18]這些舉措加强了完顏亮對地方的控制,尤為值得注意的是,原先駐守金源故地的按出虎八猛安之一部移防南京,同時還將上京宮室廟堂拆毀殆盡,象徵意義頗為昭彰。此後海陵大肆營建南京宮室,親率大軍攻宋,並為遷都做準備。這時,他的意圖已經昭然若揭:完顏亮心目中擘畫的,是一個南北一統不分畛域的新國家,其疆域將超越宋朝的規模,直接追步唐代;在南方糧秣的供應下,河南,這延續千年的中原之地,將再次成為版圖的中心,而開封則是這個理想國家未來的都城。由他開闢的新時代,將以「大定」作為第一個年號。[19]但此時的河南早已殘破不堪,漕運斷絕已久,完全無法為海陵龐大工程和軍事行動提供足夠物質支持;在這種情況下,他不惜以酷烈的手段驅馳百姓,最終激起後方反叛,為世宗奪位繼統埋下伏筆。
乾道六年(大定十年)范成大使金,親見完顏亮營建的南京宮闕「比舊加壯麗」,然觸目所及,「民間荒殘自若,新城內大抵皆墟,至有犁為田處。舊城內粗有市肆,皆苟活而已。」[20]此番情景為海陵的結局做了注解,當其身處時代無法支撐起如此巨大的野心時,失敗也就不可避免了。
在完顏亮傾盡兵力進攻江南的同時,時為東京留守的世宗趁機發動政變,並於兩年內平定了紛亂的局勢,開創了令其子孫津津樂道的「盛世」。仿佛與海陵心有靈犀,世宗治下的這段「貞觀歲月」正以「大定」作為年號。即位後的世宗吸取了完顏亮的教訓,重新定都於燕,並在平定內亂後迅速與宋朝達成和議,兩國邊界得以固定下來。從此,中都正式確立了其政治中心的地位,而拱衛方面的河北、山東逐漸成為金人觀念中事實上的「內地」。如大定五年()王堪《清河縣重修廟學碑》即稱:「矧今山東實為內地,民殷土沃。」[21]而河東地區本屬邊方重鎮,經過長期發展,至章宗朝亦有「內地」之稱。明昌二年趙渢《太原府學文廟碑》云:「我皇朝應天順人,蕩海平嶽,教燭窮奧,威震荒遐。六七十年間,無犬吠之警。今之太原遂為內地。」[22]又興定三年(9)古里甲石倫奏稱「向者并、汾既破,兵入內地,臣謂必攻平陽,平陽不守,將及潞州,其還當由龍州谷以入太原」云云,[23]有趣的是,在金朝立國初年,金人所稱「內地」,無一例外指的都是金源龍興所在。而到世宗朝之後,「內地」在很多情況下已經成為河北東西路、山東東西路乃至於河東等地的代稱了。
在河北、山東日漸繁昌的同時,河南則徹底喪失了原本地理中心的地位。此處在宋代分屬於京畿路、京西北路、京西南路〔唐州、鄧州〕、淮南東路、京東西路〔宋南京、徐州、邳州〕等處。宋代立國之後以此處作為國家的統治重心,汴河的轉輸及豐饒的土產保證了此處繁華與富庶。然宋金之間數十年的戰爭極大地削減了當地人口:泰和年間金朝人口數目曾達到極盛,而此時河南地區戶數尚未恢復到北宋崇寧元年的規模。直到宣宗南遷,才帶來河南地區人口畸增,這種現象才得到根本改變。[24]宋金分立,汴水斷流,阻斷了河南地區與其經濟腹地淮南江浙之間的聯繫。在這種背景下,河南地區的衰落自然是無可避免了。
縱觀金朝貞祐南遷之前的地理格局,東北故地在政治、文化地位方面始終無可替代,但其經濟產出卻不敷日用。所以隨着版圖不斷擴張,金代國家中心不斷南移,金人也日益仰賴南部領土提供國家用度。歷經熙宗、海陵、世宗三朝的經營,最終奠定了燕京事實上的中心地位。海陵一度謀求定鼎汴梁,然而河南之地歷經戰亂,又深處邊方,無法支撐起海陵的激進計畫。各種力量相互競逐,最終形成了事實上以河北、山東為「內地」,河南為「邊陲」的政治地理格局。
(二)貞祐以前的政治地理格局
隆興和議之後,金代逐漸形成以中都為中心的地理格局,這也直接影響到金朝在不同地區的統治方式。這一地理局面的形成,為河北、山東的發展帶來了機遇。河北地區原屬藩鎮割據之地,宋代又地處宋遼對峙的前沿,在國家政治地理結構中居於邊緣地位。而在金朝的經營下,河北、山東的經濟取得了恢復發展,泰和年間已接近北宋晚期的水平;而相對其他區域,兩地的經濟比重更有顯著提高。金朝在財政方面尤其仰賴河北、山東的貢賦,故歷次推排物力,兩處負擔尤重。[25]大定四年(),行通檢法,時人奏稱「河南、陝西、徐、海以南屢經兵革,人稀地廣,蒿萊滿野,則物力少,稅賦輕」;「中都、河北、河東、山東久被撫寧,人稠地窄,寸土悉墾,則物力多,稅賦重」;大河南北物力相懸,乃至於數十倍。[26]甚至科舉、刑法及衣冠制度等方面,以河為界,政策均內外有别。[27]
此外在軍事層面,河北、山東作為拱衛中都的重要門戶,其地位也日益凸顯;而原先宋代統治中心河南因為處於宋金交界,在金朝政治地理版圖中位同邊陲,若悉力經營,一旦戰端開啟,成果將不能保有。因此其重要程度要遠低於山東、河北。這也是貞祐之前金人不重視此地經營的原因。
因此在金朝統治者觀念中,河南之地自然遠不如山東重要。熙宗乃至於一度要放棄此處。即便設置行臺,也不過如海陵天德三年(1)詔書所稱,僅僅是「綏撫南服」而已。[28]大定四年世宗曾對紇石烈志寧說:「果若江南可下,聽汝自取之,我更當割河南地與若自守;萬一失利而退,我定不汝納。」[29]雖為一時意氣之言,實可窺見此地在世宗心中的地位。隨着國家政治中心不斷向燕京遷移,河南的地位略有提升。章宗曾經對宰臣說:「自國家觀之,雖山東之地重於河南,然民皆赤子,何彼此之間。」[30]然而山東重於河南是實,「民皆赤子」只不過是一種大同的姿態。在具體政策方面,金人始終以河北、山東為重,對河南則採取放任態度。汴河即在在金朝治下逐漸淤塞,遲至大定九年,靈壁以上河段已經淤為平陸。[31]又以黃河為界,南北錢法迥然有别,樓鑰述其見聞,稱「金人浚民膏血以實巢穴,府庫多在上京諸處,故河南之民貧,錢亦益少」。[32]范成大也指出,金人「不欲留錢於河南,故傚中國楮幣,於汴京置局造官會,謂之交鈔,擬見錢行使;而陰收銅錢,悉運而北,過河即用見錢,不用鈔。」[33]
金人內外有别的地方經營政策,使不同區域的發展面貌呈現顯著差别,其影響也是全方位的。前人已有系統研究,茲不贅述。[34]值得注意的是,對比貞祐之前不同地區的戶數及市鎮數目,更能直觀地看出金代區域發展水準的差異。
前人研究已證明,地理志所收戶籍資料當繫於泰和七年。[35]章宗時期金代戶數臻至極盛,遠超北宋崇寧元年淮河以北及遼的戶數總和;然唯有河南的戶口數尚未恢復到北宋末年水平。[36]
戶口以外,內地建制鎮的分佈情況也是衡量這一時期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準的指標。[37]宋金除邊方軍鎮以外,內地府州縣轄下還出現了不少建制鎮,除了名稱一致之外,內地建制鎮與邊鎮的功用迥然不同。這些鎮肇端各異,市集通衢,礦冶鹽場,寺廟津梁等均可轉化為鎮一級單位。在原有州府縣之外形成新的人口聚落,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帶動物資的聚集和交換的發展,進一步促進了人口的集聚,形成鎮的雛形。[38]在人口數量及經濟水準達到一定規模之後,國家便開始在此設官徵稅。高承《事物紀原》稱,宋朝之制,「民聚不成縣而有稅課者,則為鎮,或以官監之。」[39]而金代的鎮已經成系統地納入地方基層行政體系當中。據《金史》百官志記載,「諸知鎮、知城、知堡、知寨,皆從七品。」[40]這種情況尚不見於前朝。[41]宋代鎮的長官多被稱為「鎮監」或「監鎮」,屬差遣範疇,其職權以課稅為主。金代鎮一級長官則是有品級的管民官。
《金史》地理志所記鎮的情況當繫於泰和八年,與戶口基本一致。金初連年戰亂,華北地區人口銳減,原先不少縣因此降格為鎮;不過這種趨勢在大定年間已得到緩解。[42]到泰和年間,山東、河北、河東地區間有市集、礦場升格為鎮;而不少鎮又進一步升格為縣。[43]通過與《九域志》記載相互印證,可以看出章宗朝不少地區鎮數已逾北宋末年的水平,其中河東地區增長尤為顯著;有趣的是,金代河南鎮數和戶口一樣遠低於前朝,昭示此地在金代經濟格局中所處的邊緣地位。
從建制鎮的形成過程可以看出,某一地區鎮店數目往往是衡量該地經濟活躍程度的重要指標。通過對比《金史》地理志所記鎮店數目,可以明顯看出泰和年間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異同(參見表5)。從表中可以看出,河北、山東鎮數約占全國總數的44.4%,遠高於河南的19.1%,更是把河東〔15.4%〕、陝西〔17.1%〕、東北〔4.1%〕拋在身後。這一對比很直觀地展現了河北、山東地區在金代所處的「經濟腹地」地位。
表5宋金不同區域縣鎮對比[44]
區域
金泰和八年
宋元豐三年
縣
鎮
鎮
數目
比重
數目
比重
數目
比重
河北[1]
[燕京]
22.9%
98
19.1%
25.8%
49
7
山東
90
12.9%
25.3%
96
17.7%
河南
15.0%
98
19.1%
28.9%
河東
21.2%
79
15.4%
35
6.4%
陝西
17.0%
88
17.1%
21.2%
東北
77
11.0%
21
4.1%
[1]包括該年中都路下轄縣鎮情況。
(三)小結
金代自熙宗朝以來,逐漸形成以河北、山東為「內地」,以河南為「邊陲」的地理格局。其形成絕非一蹴而就:期間熙宗啟其端,海陵擘畫規模又行之太過,至世宗方定下基調,此後直到宣宗播遷之前,不再有大的調整。
而基於地理格局的綜合考量在治河決策中則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自然條件下,黃河尾閭數十年內就會出現南北擺動的情況,這本是順應自然趨勢的正常變動。而長時間行河一隅需要違背了黃河流動的自然之勢,人為因素勢必在其中起到決定作用。而人力何以施加於大河,河道又將穩定於何處,關鍵在於治河者對不同行河區域重要性的評估。一時自然之勢、技術掣肘縱然會影響治河者的決策,然而從長遠來看絕不至於干擾總體擘畫。實際上不止是金代,宋朝治河決策也不妨放在這一框架下考慮。杜充決河之前,黃河尾閭始終在河北、山東徘徊,即便神宗熙寧十年曾出現過奪淮南徙的現象,河道最終還是歸復原位。如果考慮治理難易的因素,宋人何不順應自然水勢,將河道穩定在南行一線呢?金代貞祐之前恰好相反,黃河始終穩定在南行一端,大定二十一年至明昌五年之間屢次復決北流,又何不趁此自然之勢加以穩固呢?河南的政治地位在北宋無可撼動,兩淮又控御著江浙至河南的轉運命脈,相對而言,河北、山東的地位較為低下,因此黃河經此二處入海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入金之後河南的地位完全翻轉,恰可類比前朝河北、山東的情況;而貞祐南遷,南北形勢又再度轉圜,導河之策也隨之改變。因此,基於地理格局的綜合考量無疑是影響金人治河決策的根本因素。
此外還需要注意的是,金人的理河之策固然受到「以河為界的北族本位」思想影響,但也要看到所謂「北族本位」並非全然固化。隨着女真上層漢化程度的加深,以及中原漢人在統治集團中獲得更高的地位,蘊含在這一思想背後的「權力邊界」日漸消弭。世宗雖採取了一系列强化「北族本位」的政策,但大多數不過是對海陵激進措施的撥亂反正。[46]其後歷任君主制定國策,現實考量往往高於族裔情懷。不過这一「本位」觀念在金代統治集團中始終保有一定影響力:宣宗立議播遷,反對之聲尚一時擾攘;徒單鎰甚至提議定鼎遼東以為後圖。[47]當然這些提議均無法對金代政策產生實質影響。由此可見,懷戀金源的「故土之思」終究敵不過大兵壓境的現實困境。貞祐南遷之後,整個以河為界的「內地」、「邊陲」體系便被完全掉轉過來,理河思路也順勢改變。僅僅著眼「北族本位」自然是無法解釋這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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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趙秉文,《梁公墓銘》:「大定四年行通檢法。是時河南、陝西、徐海以南,屢經兵革,人稀地廣,蒿萊滿野,則物力少、税賦輕,此古所謂寬鄉也。中都、河北、河東、山東。久被撫寧,人稠地窄,寸土悉懇,則物力多,税賦重,此古所謂狹鄉也。」《閑閑老人滏水文集》(《四部叢刊》初編影印明抄本)卷11。
[2]《金史》卷24地理志上,頁。
[3]《金史》卷24地理志上「上京路」條,頁-。
[4]參見徐秉愉〈從「內地」到「邊區」──金初至章宗朝上京地位的變化〉,《台灣大學歷史學報》第39期,-。
[5]世宗頗具北族本位意識,尤為重視保持本族舊有傳統;而窩斡之亂後,契丹舊部日漸離心,西北邊患日甚一日。故在其治下,東北地區的軍事與政治地位不僅没有削弱,反而進一步强化了。
[6]余蔚,完顏亮遷都燕京與金朝的北境危機——金代遷都所涉之政治地理問題,-。
[7]任文彪,「文獻、典制與政治文化:金朝禮制史研究」,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劉浦江教授),。
[8]《金史》卷5海陵紀,頁。
[9]余蔚,《中國行政區劃通史·遼金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
[10]或以為如果熙宗朝不發生內亂,最終很有可能遷都燕京。參見于杰、于光度,《金中都》(北京:北京出版社,),5;張帆,金代國子監鉤沉,《遼金史論集》第5輯(北京:文津出版社,),-。
[11]《金史》卷66勗傳,頁;卷83納合椿年傳,頁;並參見同書卷44兵志,並同書卷92曹望之傳,卷47食貨志二,卷李通傳。
[12]參見徐秉愉〈從「內地」到「邊區」──金初至章宗朝上京地位的變化〉,《台灣大學歷史學報》第39期,-。
[13]余蔚,完顏亮遷都燕京與金朝的北境危機——金代遷都所涉之政治地理問題。並參考《北盟會編》卷引《金虜節要》,頁b-b。
[14]宋·徐夢莘,《北盟會編》,卷,頁a。
[15]《金史》卷李通傳,頁。
[16]《金史》卷5海陵紀,頁96。
[17]《金史》卷92曹望之傳:海陵年間「詔買牛萬頭給按出虎八猛安徙居南京者,望之主給之。」頁5。按《金史》卷25地理志中,汴京在貞元元年更號南京。則按出虎八猛安徙居河南,當在貞元元年之後。
[18]《金史》卷5海陵紀,頁。
[19]《金史》卷李通傳,頁。
[20]宋·范成大,《攬轡錄》,張宗祥編校《說郛》本作「粗有市肆」,《知不足齋本叢書》本作「粗布市肆」。
[21]清·張金吾,《金文最》(台北:成文出版社,),卷34。
[22]清·張金吾,《金文最》卷38。
[23]《金史》卷古里甲石倫傳,頁1。
[24]劉浦江,金代戶口研究,《中國史研究》年第2期。
[25]《金史》卷46食貨志一,頁。
[26]金·趙秉文,梁公墓銘,《閑閑老人滏水文集》(《四部叢刊》本),卷11。
[27]參見趙宇,金朝前期的「南北選」問題——兼論金代漢地統治方略及北族政治文化之賡衍,《中國社會科學》年第4期,-。
[28]宋·李心傳,《繫年要錄》卷,頁。
[29]《中興禦侮錄》(《粵雅堂叢書》本),卷下。
[30]《金史》卷27河渠志,頁。
[31]宋·樓鑰,《北行日錄》卷上,乾道五年(大定九年)十二月二日記載「乘馬行八十里,宿靈壁。行數里,汴水斷流。」次日「自離泗州,循汴而行,至此河益堙塞,幾與岸平,車馬皆由其中。亦有作屋其上。」
[32]宋·樓鑰,《北行日錄》,卷上。
[33]宋·范成大,《攬轡錄》。
[34]參見任萬平,論金代文化區域結構,《遼金史論集》第5輯(北京:文津出版社,);陶晉生,PublicSchoolsintheChinDynasty,ChinaUnderJurchenRule-EssaysonChinIntellectualandCulturalHistory,StateUniversityofNewYorkPress,,pp50-70.韓茂莉,《遼金農業地理》(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9);程民生,試論金元時期的北方經濟,《史學月刊》年第3期,41-52;程民生,《中國北方經濟史:以經濟重心的轉移為主線》(北京:人民出版社,),-;陳昭揚,金代漢族士人的地域分佈——以政治參與為中心的考察,《漢學研究》第26卷第1期,-;趙宇,金朝前期的「南北選」問題——兼論金代漢地統治方略及北族政治文化之賡衍,《中國社會科學》年第4期,-。
[35]韓光輝,《金史》地理志戶數繫年正誤,《中國史研究》年第2期;劉浦江,金代戶口研究;吳松弟,《中國人口史》(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第3卷。
[36]劉浦江,金代戶口研究。
[37]相關研究參見郁越祖關於宋代建制鎮的幾個歷史地理問題,《歷史地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6輯,94-;張建松「金代鎮研究」,北京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周峰簡說金代的鎮,《黑龍江農墾師專學報》年第4期;林玉軍、韓光輝金代鎮的若干問題研究,《中國歷史地理論叢》年第2期,-。
[38]需要說明,以上數端僅是鎮的形成誘因,而非鎮自身職能所在。按《九域志》,元豐年間有不少軍寨、礦務轉化為鎮,同時没有轉化為鎮的軍、監依然廣泛存在。是否改置為鎮,與舊有職能没有直接關係,而是因其舊有職能所集聚的人口達到規模以上,商品交換活動獲得一定發展,才構成建鎮的前提;若原本軍監的人口無法達到一定規模,則無由以鎮稱之。因此,鎮的核心要素是人口集聚,本身並無特定職能。這方面林玉軍、韓光輝的觀點頗有倒因為果之嫌,參見其金代鎮的若干問題研究第4節,-。
[39]宋·高承,《事物紀原》(北京:中華書局,),卷7州郡方域部,頁。
[40]《金史》卷57百官志三,頁。
[41]明·謝肅,故慶原路儒學正豫齊先生王公墓誌銘,《密庵稿》壬卷(《四部叢刊》本),「其先大名人,有仕宋知高郵軍者曰定,定之子為徐溝知鎮者曰覺。」林玉軍、韓光輝據此認為「知鎮一職,宋已有之」。(金代鎮的若干問題研究,)然謝肅為明人,距宋已遠;「知鎮」亦可為後人泛稱,以後世鎮之職官指稱前代執掌。故這段材料不足為宋已有知鎮的依據。
[42]林玉軍、韓光輝,金代鎮的若干問題研究,。
[43]如邢州任縣(《金史》卷25地理志中,頁),北宋元豐年間尚為南和縣轄鎮(《九域志》卷2,頁81)。懷州修武縣(《金史》卷26地理志下,頁),元豐間尚為武陟縣轄鎮(《九域志》卷2,頁81)。此類例證尚多,茲不贅。參見程民生《中國北方經濟史》,-。
[44]參酌《金史》地理志及《元豐九域志》繪製此表。其地理區域劃分一以金章宗泰和八年為准。
[45]包括該年中都路下轄縣鎮情況。
[46]劉浦江,女真的漢化道路與大金帝國的覆亡,《松漠之間——遼金契丹女真史研究》(北京:中華書局,),-。
[47]《金史》卷99徒單鎰傳,頁。
四、餘論
有金一代,黃河不斷向南擺動。除去自然因素的影響之外,人為干預也在這個過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大定八年及二十六年,黃河兩次決徙北流,經過金人治理均恢復南流。因此,稱金人「利河之南」是没有問題的。
金人傾向大河南徙,與定都中都以來形成的地理格局密不可分。自海陵遷都中都之後,作為畿輔重地,河北、山東地位日漸提升;相對河南、淮北,河北、山東在金初受創較少,人口密度及經濟發展水平均具有相當優勢;而金人逐漸視其為「內地」並著意經營,也讓兩地經濟地位日益凸顯。與此相對,宋代處於地理中心區位的河南此時則變成金宋對峙的前線,戰爭的摧殘讓這裡的經濟長期得不到恢復,宋金對立、汴河湮塞又阻絕了物資供應的命脈,而金人視大河以北為「內地」,大河以南為「外服」的政策,也讓河南長期得不到休養生息。故大定之後,金朝逐漸形成「以河北為內地,以河南為邊陲」的地理格局。
大河奔流而東,劃分出金朝「內地」與「邊陲」的界線,金人在這條分界線南北施行的政治、經濟政策判然有别。金人樂見大河南徙,根本原因就是河南的軍事地位及經濟水準遠遠比不上山東、河北,人口也遠較河北地區稀少,導河南向,在當時情況下實屬最優選擇;在没有天然屏障的前提下,政治中心與河北、山東的聯繫無疑可以更加緊密。
附錄金代黃河決徙形勢圖
圖版係據《中國歷史地圖集》相關圖幅為底圖改繪而成。參見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第6冊(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6),頁52-55。圖一大定九年黃河形勢圖說明:1天會七年杜充所決河道2大定元年形成的南流河道3大定六年形成的北流河道
圖二大定二十一年黃河形勢圖
說明:1舊有經曹、單二州南行入淮之河道2大定十一年河決王村所形成的河道
圖三大定二十七年河道形勢圖
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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