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南美洲加勒比海的一个小岛国,拉丁语意思是‘爆开的石榴’,年10月25日,超级大国美国大举入侵这个面积只有平方公里的微型国家。
年格林纳达战争其实是美国的一场霸权主义战争。
当时美苏争霸,由于两国都拥有毁灭地球的能力,自然它们不可能开战,刚好格林纳达倾向于苏联,于是时任美国总统里根就拿格林纳达开刀杀鸡儆猴。
美帝里根总统把这个称作“暴怒行动”。中央情报局先是在格林纳达散播各种信息,利用军政府政变的混乱时机分裂格林纳达政府与普通老百姓,然后再做经济制裁,进一步制造社会分裂和经济危机,最后派出精锐的部队(著名的82空降师)入侵,一举打败对方仅仅(多古巴工兵)余人的小部队。
现在格林纳达完全没有军队,全国只有名警察,成为了一个彻底奉行和平主义的国家。其国防主要依赖驻扎在国土上的美军,大约有一个营。
格林纳达之战网络上有无数的资料,大虫就不再赘述了。以下是俺的一些见解。
在入侵格林纳达之前,美国一直士气低迷,毕竟从抗美援朝到越南战争的失败,还有菲律宾等多场战争都被苏联压制,士气非常低迷。而这一次“杀鸡用上了宰牛刀”,大胜而归,让美国全国上下士气高涨。
美帝国主义在格林纳达这个小国家身上,终于找到了丢失的优越感。
首先,美军敢打格林纳达的一个很重要原因,那就是,以格林纳达的地理位置特殊,一旦遭到攻击,苏联很难在短时间内给格林纳达提供什么有效支援,而古巴那点实力又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苏联总不能为了一个还不是小弟的国家向美国发射核导弹吧。
其次,从实际情况来看,格林纳达军队士气低落,没什么抵抗意志,根本就不敢退到山里和美军打游击,而且民众又不喜欢政变上台的军政府,古巴人打仗的时候也是意思意思,没死几个人就投降了,也不能怪他们,毕竟又不是保护自己国家,参战也只是表个态而已,这种天时地利人和都在,美军自然赢得轻轻松松。
第三,太平洋战争的时候,日军守岛部队只要超过一个大队,就算主力被美军消灭了,剩下的人基本都会躲进丛林打游击,很多人都坚持到日本投降,最厉害的人居然坚持了二十多年(如小野田宽郎),面对这种对手,美国人才头疼,打治安战对军队士气打击很大的。格林纳达植被茂密,河流众多,村落也多,完全具备打游击的条件。但是广大民众长期对军政府倒行逆施不满,导致游击战并没有打起来。
美国佬在格林纳达成功地避免了游击战、治安战,没有被拖进泥潭,一个星期内就稳定了局势,可以说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yuren.com/rkzz/11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