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是一种国家体制,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用共和政体。国家元首一般称为国王、总督、天皇、大公、亲王等,是最高权力的象征,没有实权,统而不治。
君主立宪制目前,世界上共有47个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他们分别是:
(1)国家元首称为国王的国家:英国、挪威、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柬埔寨、泰国、不丹、巴林、约旦、摩洛哥、莱索托、汤加,共15个。
原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2)国家元首称为大公的国家:卢森堡、安道尔、列支敦士登,共3个。
(3)国家元首称为亲王的国家:摩纳哥,1个。
(4)国家元首称为埃米尔的国家:科威特,1个。
(5)国家元首称为天皇的国家:日本,1个。
原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投降的那位(6)国家元首称为最高元首的国家:马来西亚,1个。
(7)国家元首称为总督的国家:加拿大、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克里斯多福与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等10个美洲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等5个大洋洲国家,共15个。
加拿大总督帕耶特,英国君主的代表转载请注明:http://www.liyuren.com/lyjd/11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