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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税局严查海外资产,最高追溯10年

来源:格林纳丁斯 时间:202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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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现正严厉打击海外华人“违规换汇转汇”的行为,一旦被发现,结果必将是重罚:列入黑名单、罚款、甚至可能坐牢;

但也有人表示,我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地按规矩汇款,不就能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了么…

其实,事情绝对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的确,按照“每人每年5万美元上限的额度”换汇,没有蚂蚁搬家,没有地下钱庄,确实不存在什么“违法换汇购汇”的行为;但是请你仔细想想:你近10年的海外资产,都申报了么?

加拿大税务局现在有权利“钓鱼摸底”,可以通过一笔汇款,查到你过去10年的海外资产和收入;以及是否有申报。

因一笔汇款,海外华人被翻10年旧账

首先,我们要来弄清楚一件事情,“钓鱼摸底”(fishingexpedition),是什么?

从FindLaw法律词典上的解释来看,“钓鱼摸底”的意思就是,在没有任何违法证据的情况下,先随机摸摸底,在调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税务局随机调查、然后要求你“自证清白”的过程。然而从目前的案例来看,这种随机调查,一查一个准…

不久前,一位加拿大华人林先生,就这么被税务局,“钓上了钩”;而起因,正是一笔来自中国的汇款…

△图:加拿大国家税务部长(MinisterofNationalRevenue)给华人林先生的调查信

这不是孤例。这是加拿大税局清查(纳税人)海外资产和收入行动的一角。

事实上,从年1月开始,加拿大政府就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金额超过1万加币的交易直接报至税务局(CRA),以核查未申报海外资产的纳税人。

加拿大华人(包括公民、永久居民等),尤其是住豪宅但家庭收入报很低,或频繁接收海外汇款的人要注意了。

加拿大税局“钓鱼摸底”华人

年,林先生全家移民加拿大(PR身份),与大多新移民华人一样,到加拿大不久,林先生就返回中国工作,其妻子女儿继续留在加拿大。

在之后的10年里,林先生仅在加拿大停留了天,甚至有时全年都不在加拿大。不过,他每年仍以加拿大税收居民身份报税。

而只要是加拿大税收居民,其全球所得都要向加拿大报税,与此同时,只要海外资产在10万加元以上,还要申报海外资产。

这封来自加拿大国家税务部长调查信,要求林先生及其任何关联实体申报过去10年所有的海外资产和收入。林先生遂以自己居住天数少和经济利益都在中国为由,改称自己是加拿大非税收居民,过去只是错误地按税收居民报税。

同时,他直接指出加拿大税局是“钓鱼摸底”(“fishingexpedition”),而不是善意的审计目的。以此,拒绝提供资料。

△图:林先生由于不提供资料,与加拿大税局方法庭对峙。(最后法院驳回税局的原因是信件要求林先生个人及关联实体的资料,对象不清晰)

基于此,加拿大税局与林先生对峙加拿大联邦法院,而法院明确称:加拿大税局有权“钓鱼摸底”。。。有权要求提供“各种”资料。。。

加拿大税收居民之伤

是加拿大税收居民,来自全球的所得,都要向加拿大报税。

加拿大税法对税务居民认定复杂,有普通居民(factualresident)或视同居民(deemedresident)两种,在加拿大经常、通常或习惯性居住并生活的个人就是加拿大的税收居民。

与此同时,海外资产超过10万加元以上的,要向加拿大税局填FormT申报海外资产。

△图:加拿大税局,需要申报的海外资产。海外资产在10万~25万加元的,可简单填报。

是加拿大非税收居民,即仅需就加拿大的收入报税,并且,无需申报海外资产。

以此,对于林先生,以及所有移民后(无论加拿大PR还是公民)回国的华人,想拒绝申报海外资产,只能力争成为加拿大非税收居民。

根据加拿大税法对于非税务居民的认定,至少要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在加拿大没有重要的居住关系;

其次,一年中待在加拿大的时间不超过天。

什么是重要居住关系?加拿大税法规定,在加拿大有家、有配偶或法律上的伴侣、以及有在加拿大的亲属的人,均属于在加拿大有重要居住关系。

如果一个人没有满足这三项条件,与加拿大的社会居住联系不明晰,国税局就会继续以次要条件来考量,包括工作、银行账户、信用卡、驾照、医疗保险等。再往下还有护照等附属衡量条件。

比如本案林先生,过去都以税收居民报税,被审计后,又以自己居住天数少(少于天),且经济利益都在中国为由,称自己是加拿大非税收居民,之前是错报。

而事实上,移民后,其妻女都长期在加拿大生活,税局是可以认为林先生在加拿大有重要居住关系,有重要居住关系,虽1年内待在加拿大时间未超过天,税局依然可以认定他是加拿大税收居民。

林先生这种情况很典型,更是大部分移民华人的现状:

夫妻一方空中飞人,留加拿大不超过天,一方长期在加拿大生活,有意无意按加拿大税收居民申报纳税,基本没报什么收入,且从未申报任何海外(中国)资产和收入给加拿大,经常有(或有大额)来自海外(中国)的汇款。。。

随着年加拿大对离岸逃税追查力度加大,CRS实施后境外信息批量换回加拿大税局,又加上法院明确认为税局有权“钓鱼摸底”,可以预期,后面华人们收到CRA调查信要求申报海外资产的信件会越来越多。

如何挽救

有,坦白从宽...加拿大税局有“自愿披露计划”(VoluntaryDisclosureProgram,简称VDP),鼓励错误申报的纳税人主动申报和补税,只要偿还有关税项,便可豁免支付有关利息及罚金,但你必须在当局介入调查之前申请VDP。

因为加拿大税局还有个“线人计划”(即离岸税务信息计划),欢迎举报,对举报者,奖给税款总额的5%-15%。

当然,聪明的华人,更懂得什么叫做提前做好税务规划。防范于未然。

拥有圣基茨护照,就意味着在投资、海外市场拓展、开设银行账户、境外上市、全球置业等配置海外资产方面会有更多选择,尤其是针对像全球征税的国家公民来说,国际商务人士通常有更多资金规划,同时也可享受在银行和投资上的更多隐私,最大化的做资产保护。

更重要的是,拿到圣基茨护照后即可进行税务优化,无个人所得税、资本税、房地产税、继承税。利用圣基茨身份,还可在海外开设账户,合理规划资产,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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