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速览
01
隐瞒中高风险地旅居史这对夫妇被立案侦查
02
甘肃马拉松事件调查通报:运营公司5人被批捕27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03
国家移民管理局:破获一起特大组织偷渡案
_04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调研企业破产法实施工作周强徐绍史出席并讲话
_05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等人非法集结案押后再审
_06
阿尔巴尼亚等五国当选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NO.1法治要闻
隐瞒中高风险地旅居史这对夫妇被
立案侦查
广州南沙警方今天通报,家住广州南沙的张某、鲁某夫妇隐瞒中高风险地旅居史,引起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目前南沙警方已对其二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依法立案侦查。
家住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嘉安花园小区的张某、鲁某夫妇于5月25日曾到过荔湾区中南街鹅公村(荔湾店)就餐。6月4日,南沙区在疫情防控主动排查过程中,发现该小区一个“五合一”样品初筛疑似阳性后,对该样品所涉人员张某等5人进行单人单管采样送检。6月5日,张某、鲁某二人被广州市疾控中心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医院收治。此前,其二人活动轨迹已涉及南沙区多个公共场所。
经初步调查发现:张某、鲁某未执行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实向所在社区申报曾去过中高风险地区。6月3日,医院就诊时,鲁某未执行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实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问卷》,未如实告知医生近14天内的旅居史。因张某、鲁某的行为引起新冠肺炎传播严重危险,目前南沙警方已对其二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依法立案侦查。
警方提醒,为阻断病毒传播,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市民群众的义务,也是责任。对拒不执行甚至阻碍工作人员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等不法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NO.2法治要闻
甘肃马拉松事件调查通报:运营公司
5人被批捕27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今年5月22日,第四届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在白银市景泰县黄河石林大景区举行,期间遭遇大风、降水、降温的高影响天气,造成21名参赛选手死亡,8人受伤。
运营单位5人已正式批准逮捕
通报称,事件发生以后,省委省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情况展开调查。
调查认定,此事件是一起由于极限运动项目百公里越野赛在强度难度最高赛段遭遇大风、降水、降温的高影响天气,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运营执行不专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通报表示,运营单位甘肃晟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小燕等5人已正式批准逮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7名公职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
通报表示,经报省委批准,对事件中违纪、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27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包括5名省管干部。
白银市委、市政府作为赛事主办单位,责令白银市委、市政府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白银市委书记苏君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白银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旭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白银市副市长高云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景泰县委、县政府、白银市体育局作为赛事承办单位,责令景泰县委、县政府分别向白银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白银市政协副主席、景泰县委原书记李作壁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李作壁在事件发生后已死亡,对其违纪问题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处分;对景泰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文玲予以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河石林大景区管委会作为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存在严重失实失责。景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景区管委会主任丁柯涯,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罗文涛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NO.3法治要闻
国家移民管理局:破获一起特大
组织偷渡案
记者今天从国家移民管理局了解到,在公安部集中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专项斗争办公室指导下,广西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联合海警部门,成功打掉一个组织中国公民偷渡出境从事赌博电诈违法犯罪团伙,抓获78名涉案人员。
据介绍,广西崇左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个组织偷渡犯罪团伙,先后在湖南、福建、四川、重庆、河南、江西等20个省(区、市),通过在非法网站发布虚假招工信息,以虚假高薪和舒适的工作环境为诱饵,招揽国内人员出境务工,并承诺负担交通食宿等费用。待务工人员集结后,再分别告知出境后主要是帮助境外犯罪集团从事赌博电诈等不法活动。警方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广西警方近日获悉,该团伙“蛇头”李某、余某等人,企图从海上将招揽到的74名务工人员运送偷渡出境。接报后,公安部专项斗争办公室迅速部署广西警方协同海警部门开展布控,研究制定抓捕堵截方案。
6月5日18时许,广西公安机关、移民管理机构会同海警部门调集余名警力,在广西北海、玉林、钦州3地同步实施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78名涉案人员。经审讯,到案犯罪嫌疑人对所犯罪行均供认不讳。
NO.4法治要闻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调研企业
破产法实施工作周强徐绍史出席并
讲话
6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一行到最高人民法院调研人民法院实施企业破产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周强表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周强表示,修改完善企业破产法,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配合做好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和企业破产法修改相关工作,为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表示,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切实增强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周强表示,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要全面系统总结全国法院在适用企业破产法过程中积累的实践经验,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修改企业破产法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健全破产法律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市场要素和资源高效配置等方面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坚定不移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化破产审判制度机制改革,推动建立跨境破产协助机制,加快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破产审判队伍。要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破产审判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破产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徐绍史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修改企业破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企业破产工作,积极履行破产审判职能,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在推进实施企业破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当前,企业破产法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全国人大财经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继续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进一步与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切实做好企业破产法修法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座谈会。
NO.5法治要闻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等人非法集结
案押后再审
新华社香港6月11日电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等20人所涉的年发生于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一宗非法集结案,11日在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法官宣布将案件押后再审。
20名被告中,杨森和何秀兰表示准备认罪,法院将于9月9日处理这两人的认罪答辩。李卓人等8人表示不认罪,将于11月1日起受审。黎智英等其他10人表示仍未决定答辩意向,7月23日将再提讯。
该宗非法集结案一共涉及26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黄之锋等。其中,黎智英被控一项“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等13名被告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何俊仁等11名被告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和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和一项“举行未经批准的集结罪”。
年11月3日,该案由香港特区区域法院法官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年5月6日,黄之锋等4人被判监禁4至10个月不等。另外两名被告罗冠聪、张崑阳已离开香港,法院已向两人发出拘捕令。
NO.6国际热点
阿尔巴尼亚等五国当选联合国安理会
非常任理事国
新华社联合国6月11日电联合国大会11日选举阿尔巴尼亚、巴西、加蓬、加纳、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为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候选国需获得联大总投票数至少三分之二方可当选。此次参加选举的五个国家均没有竞争对手,加纳获得票,加蓬获得票,巴西获得票,阿联酋获得票,阿尔巴尼亚获得票,均顺利当选。
新当选的五个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中,阿尔巴尼亚是首次当选,巴西是第11次当选。这五个国家将接替爱沙尼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尼日尔、突尼斯、越南,任期从年1月1日开始,为期2年。
联合国安理会共有15个成员,其中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为常任理事国,其余10个成员为非常任理事国。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经选举每年更换5个,不能连选连任。10个非常任理事国席位按地区分配:非洲地区3个;亚太地区、拉美和加勒比地区、西欧和其他地区各2个;东欧地区1个。
安理会担负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联合国主要机构之一。
法条带读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次会议通过,自年3月1日起施行)
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六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九十一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第一百九十二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liyuren.com/dxdm/8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