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年度以工代训补贴公示
(第七批)
为了支持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发﹝58﹞号)文件要求,现有10家企业申报人以工代训补贴,通过审核,10家企业人符合以工代训标准,拟补贴元。现将第七批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年12月10日至年12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举报。来信请寄: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二楼办公室,邮编,举报-。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附:吴忠市(青铜峡市)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第七批)
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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